DBR22倍是什麼?信貸、信用卡餘額超過22倍怎麼辦

DBR22倍是金管會給銀行的一條審核線:你在所有金融機構的信用卡、現金卡、信用貸款欠款加起來,除以平均月收入,不宜超過 22 倍。DBR 是 Debt Burden Ratio 的縮寫,中文常叫負債比。借了之後會超過這條線,再小的金額也很難核下來。

手上兩張卡在繳、還背著一筆信貸,想再借個三五萬,卻被承辦人員一句「超過 22 倍」擋回來。每期準時繳,照樣可能超過:信用卡分期還沒扣完的部分會算進欠款,銀行認定的月收入也可能比你以為的低。

欠款可以照聯徵報告自己算,月收入看你交給銀行的收入證明,用了多少直接問承辦人員。兩個數字都有,就知道離 22 倍還差多少,再決定先還掉一部分、補收入證明,還是改找其他管道。

借款知識 #審核 #申請前準備 #負債比

DBR22倍怎麼算:分子是無擔保債務,分母是平均月收入

DBR 倍數 = 所有金融機構的無擔保債務餘額 ÷ 平均月收入

無擔保,指借錢時沒有拿房子、車子這類東西作擔保。這條規定出自金管會 2005 年 12 月 19 日的函,起因是當年的卡債問題。它採「歸戶」計算:不管你在幾家銀行辦卡、借款,全部加總在你一個人名下。規定的字面是「不宜」超過,但銀行審核信貸額度時是拿它當計算準則。

哪些債務會算進去

依聯徵中心的常見問答:

債務 算進去的金額

信用卡

還沒付清的分期餘額,加上用到的循環信用。一般刷卡在繳款截止日前全額繳清,就不算

現金卡

現金卡餘額

信用貸款、增貸

還沒還完的餘額;新核准的額度,還沒撥款也算

房貸、車貸等有擔保品的借款

擔保品估值夠的部分不算;貸款餘額高過估值,差額要算

政策性就學貸款

開始還款前不算,開始清償後仍依規定辦理(金管會 2008 年函)

擔保不足的例子:車貸 100 萬元、車子估值 80 萬元,差額 20 萬元就要算進去。

自己算一次:照聯徵報告抄數字

  1. 申請自己的聯徵報告。 管道可以看聯徵報告與信用評分的查詢方式,自己查不會被算進信用評分。可加查的項目裡,「B68 DBR22倍規範無擔保債務暨年收入彙整資訊」能對照自己算的結果,但線上查不到,要用書面、臨櫃或郵局申請。
  2. 抄信用卡明細。 信用卡戶帳款資訊會列出每家的「本期應付帳款」與「未到期待付款」,單位是元。未到期待付款是分期還沒出帳的部分,全部抄;本期應付會在截止日前全額繳清就不抄,沒繳清的部分會轉成循環,要抄。
  3. 抄借款,扣掉擔保夠的那幾筆。 首頁的「借款總餘額」以千元為單位,先換算。有房貸、車貸的話,到借款餘額明細看每一筆的「科目」,科目是依有沒有擔保品訂的。擔保品估值夠的扣掉,估值不夠的差額留著,估值可以問原貸款銀行。
  4. 加上這次想借的金額,再除以平均月收入。 銀行看的是借了之後的倍數。增貸或用新貸款還掉舊信貸的話,要加的是借完後多出來的金額,不是整筆新貸款;實際怎麼扣,問承辦人員。

假設小陳年收入 54 萬元,月薪 4 萬元乘 12 個月,加上年終 6 萬元,平均月收入 4.5 萬元,22 倍就是 99 萬元。

聯徵報告上的項目(假設) 報告上的金額 算進 DBR

信貸餘額

82 萬元

82 萬元

A 卡本期應付,一般刷卡,截止日前會繳清

3 萬元

0

A 卡家電、手機分期未到期

8 萬元

8 萬元

B 卡循環,上期沒繳清

2.5 萬元

2.5 萬元

合計

95.5 萬元

92.5 萬元

92.5 ÷ 4.5 約 20.6 倍。再借 5 萬元是 97.5 ÷ 4.5,約 21.7 倍,還在線內,照上限算還有 99 − 92.5 = 6.5 萬元的空間。直接拿報告合計 95.5 萬元算的話,借 5 萬元會變成約 22.3 倍,誤以為已經超過。前提是 A 卡那 3 萬元真的在截止日前繳清,只繳最低就會轉成循環被算進去。

月收入怎麼認定?獎金、兼職算不算

金管會沒有公布全國統一的月收入算法。依銀行局的新聞稿,銀行多以你交的財力證明文件判斷收入,所以獎金、兼職算不算,要看你拿得出什麼文件。

渣打銀行寫的是固定薪資、獎金、年終加總後除以 12;凱基銀行寫平均月收入含年終與分紅,兼職也可以附收入證明。遠東商銀則建議,近三期薪資證明看不出獎金或分紅時,改交近一年度的報稅資料。

如果小陳只交了最近三個月的薪資單,上面看不出年終,銀行可能只認月薪 4 萬元,22 倍變成 88 萬元。他的 92.5 萬元已經是約 23.1 倍,還沒借就超過了,差別只在年終有沒有被證明。

剛被以超過 22 倍婉拒的人,先問承辦人員用多少月收入計算、哪幾筆欠款算進去。月收入明顯低於全年所得除以 12,就補扣繳憑單或所得清單,請銀行重新評估。

超過22倍,先還一部分還是換管道?

先算出要還多少

要先還的金額 = 算進 DBR 的欠款 + 想借的金額 − 平均月收入 × 22

銀行只認月薪 4 萬元時,小陳想借 5 萬元,要先還 92.5 + 5 − 88 = 9.5 萬元;一毛不借也要先還 4.5 萬元才回到線內。補上年終證明、月收入回到 4.5 萬元,借 5 萬元就不必先還,所以先補文件,再考慮拿錢去還。

要還,就還算進 DBR 的那幾筆:信貸本金、循環、分期,提早繳本來就會繳清的刷卡帳單沒有用。依聯徵中心的說明,貸款餘額減少或結清,銀行下一個工作日就報送;信用卡每月依帳單週期報送,通常要等下一次結帳才更新。急著送件,可以問新銀行收不收原貸銀行的清償證明。

還之前先問成本。信貸若選了限制清償期間的方案,期間內提前還本金有違約金,例如台新銀行收費表上的一種信貸,撥款 12 個月內收提前還款本金的 3%。信用卡分期多繳也不會自動結清,玉山銀行的分期條款就寫明要申請整筆結清、不收部分還款,每筆收 150 或 300 元。

一次送一家,被退件也別同天多送

依聯徵中心的常見問答,信貸額度核准生效後,不論有沒有撥款,當天就會報送並算進 DBR22倍;想改找別家,得先跟這家解約、等解約報送後才能重審。每次被查聯徵,也會留下揭露 1 年的被查詢紀錄,其他銀行都看得到。

銀行借不到時,還有哪些管道

有房子、車子、壽險保單或定存的人,可以問擔保貸款、保單借款或定存質借。擔保夠的部分不算無擔保債務,代價是還不出來時擔保品可能被處分。保單借款依《保險法》第 120 條,保費付足一年以上才能辦;借款本息超過保單價值準備金、收到通知後沒還,保單會停效。

都不行,才輪到銀行以外的管道。22 倍是對金融機構的規範,融資公司不是銀行,當鋪依《當舖業法》經營、要押物品,審核方式各自不同,成本通常比銀行高。依聯徵中心說明,委託融資租賃公司代查聯徵、又由它核貸的案件會回報聯徵;沒上聯徵的,月付一樣吃掉收入。各管道的利率上限與費用,可以看小額貸款各管道的比較。

資來運轉也是銀行以外的小額借款服務,借款方案有 3 萬元 12 期,以及 4 萬、5 萬元可選 12 或 18 期,利率與費用以核准通知為準,可以先透過官方 LINE 詢問。不論找哪一家,送資料前先核對對方的統編與契約;遇到說能幫你「包裝」財力證明的代辦,就不要繼續,送出去的文件掛的是你的名字。

已經繳得吃力:先找欠最多的那家銀行談

這時先處理還款,比找下一筆借款實際。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 151 條,可以用書面向欠最多錢的那家銀行請求協商,也就是前置協商,或向法院、鄉鎮市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協商會在聯徵留下註記,談之前先問清楚手上的卡片與額度還能不能用。

常見問題

信用卡每期都全額繳清,也會被算進去嗎?

一般刷卡不會,在截止日前全額繳清就不算;有分期的話,還沒出帳的分期照樣算。聯徵報告的「信用卡帳款總餘額」仍會列出這期帳單,自己算時要扣掉。

倍數在 22 倍以內,就一定借得到嗎?

不一定。22 倍只是上限,凱基銀行就提到實際額度還看信用、職業與財力;銀行也會看每月要繳的錢占月收入多少。後者也常被叫負債比,它算的是每月還款金額,22 倍算的是欠款總額,兩項都要過。每月要繳多少,可以用貸款試算的方法先估。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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