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看聯徵的貸款有哪些?小額貸款免聯徵的三種管道與利率上限

以前卡費晚繳過,或跟銀行談過協商,最近又連著被一兩家銀行退件。這時候滑到「免聯徵、保證過件」的廣告,很難不多看兩眼。

「不看聯徵」其實不稀奇。聯徵報告只有銀行、保險公司、信用卡公司這類會員機構能查,當鋪、融資公司和一般民間業者不能自己去查。同一句廣告詞後面,可能是要你押東西的當鋪、不押東西但價格比較高的民間業者,也可能是從頭到尾不打算借你錢的詐騙集團,三種情況要付的代價差很多。

先分出眼前是哪一種,才算得出合法的話最多要付多少,也才認得出哪些要求一出現就該停手。如果舊紀錄再過幾個月就會從報告上消失,先等一等再回銀行,也是一個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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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有些業者「不看聯徵」:聯徵報告本來就不是誰都能查

聯徵報告只有聯徵中心的會員查得到,而且要經過你同意。所以當鋪、一般民間公司說「不看聯徵」,多半是實話,它們本來就沒有權限自己查。

聯徵中心的全名是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它整理的信用報告記錄你跟金融機構往來的借款、信用卡繳款,以及誰查過你的報告。銀行審核信貸或信用卡時,看的就是這份資料。依聯徵中心的會員名錄,目前共 429 家,包括本國銀行、外商銀行在台分行、信用合作社、農漁會信用部、保險公司與信用卡公司等金融機構,名錄裡沒有當鋪、融資公司或一般民間公司這類會員。聯徵中心的信用資料查詢說明寫明,會員要取得你的書面同意,或跟你有契約關係,才能查你的資料;其他人和非金融業者,除非法律另有規定,查不到你的信用資料。

融資公司在金管會和聯徵中心的文件上叫「融資租賃公司」,廣告上常寫成租賃、分期,下文統一稱融資公司。它們也不能主動查你的報告,但聯徵中心另外開了一條代理管道:代理作業名單上的 13 家融資公司(2026 年 8 月 5 日更新),可以在你填寫代理申請專用申請書、同意後,替你向聯徵中心申請報告,再由聯徵中心把報告交給它。依聯徵中心信用報告導讀頁的問答,沒有你這一步同意,融資公司拿不到你的報告。

「有沒有不看聯徵的貸款」,答案是有,但它不是一種特別的貸款產品,而是一群不能自己查你聯徵的放款者。查不到你的信用,它們就得用別的方式保護自己的錢:押你的東西、看你的收入資料、把價格訂高、要你簽本票。也有人根本不打算放款,只想拿走你的錢或帳戶。

「免聯徵」背後的三種情況:押物、非會員業者、詐騙

押東西換錢:當鋪

當鋪依《當舖業法》向地方政府申請許可後營業。它的借錢方式叫「質當」:你把金飾、手機、機車這類物品交給當鋪,當鋪依物品價值借你錢,期限內把本金加利息還清就能取回。

當鋪在意的是東西值多少,不是你的信用紀錄,所以以前遲繳過、協商過,通常不影響它收不收。它仍要依當舖業法第 15 條核對你的身分證件,並請你在當票副聯捺指紋。這是法律規定的程序,當鋪要你交證件、捺指紋,本身不是詐騙訊號。

這條路有一個前提:你手上要有值錢、而且暫時可以不用的東西。押了機車就不能騎,押了手機就得先換一支用,估出來的金額也不一定湊得到你要的數目。

廣告寫「汽機車借款免留車」的,車還在你手上,就不是上面這種質當。臺南地方法院 114 年度易字第 802 號判決(2025 年 7 月 15 日)認為,當鋪沒有實際占有機車,就不成立質當,只能當成一般借款,不能照當鋪的標準收利息和倉棧費。這類借款常要你另外簽本票、車輛借用切結書或其他擔保文件,利息上限要回到後面講的民法 16%。即使招牌是當鋪,也要看你簽的是當票還是借款文件。

不押東西的非會員業者:融資公司、民間公司與個人

不是聯徵會員、也不要你押東西的放款者,範圍很廣:融資公司、一般民間公司,以及以個人名義放款的人。它們看不到你的聯徵,常改看你的收入、存摺進帳、在職資料,或請你自己申請一份聯徵報告給它看。

這一類簽的文件差很多:有的是借款契約,有的寫成商品分期或買賣。《報導者》2025 年的融資公司調查描述了一種做法:借款人把某樣東西賣給融資公司,再分期加價買回,表面是兩筆買賣,實際上是一筆借款,有時連那樣東西都不存在。

你在 LINE 上聯絡的人,也可能不是放錢給你的人,而是代辦。同一篇調查提到,融資公司把電話行銷、網路廣告交給經銷商,經銷商再層層發包給代辦,部分代辦收取不成比例的高額代辦費。代辦費可能要你撥款前先付、可能從撥款裡直接扣,也可能寫在委任契約裡,沒辦成也要付違約金。撥款前先付的,是後面列的停手訊號;從撥款裡扣的,要算進這筆借款的成本;簽委任書前,先看清楚取消或沒核准時要不要付錢。

融資公司當中,有一部分已經被金管會納入《金融消費者保護法》。依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的融資租賃專區,從 2025 年 9 月 15 日起分三階段納入,到 2026 年 9 月 15 日共 38 家,名單可以在專區逐家核對。依金管會訂的規範,這些業者廣告與招攬時要用年利率和總費用年百分率揭露成本,要說明費用與違約金怎麼算、何時收,不能要你簽發票日或金額空白的本票,也不能拒絕你提前還款。有爭議先向業者申訴,再向評議中心申請評議。被納管不等於加入聯徵,也不等於每一筆費用都合理,但至少給了你可以核對的標準和申訴的地方。

這一類業者也常要你另外簽本票。簽了本票,對方不用打完整的官司,就能向法院聲請裁定、強制執行。

根本不打算借你的:詐騙

第三種看起來跟前兩種很像,廣告一樣寫免聯徵、快速撥款,差別在它沒有要放款,目標是你先付的錢,或你的銀行帳戶。

刑事警察局 2026 年 8 月公布的假貸款案例裡,一位有債務整合需求的民眾在社群看到「保證核貸」的廣告,加了自稱貸款客服的 LINE。對方說她的帳戶財力不夠,要先「包裝」才容易過件,她就交出網路銀行帳號密碼。之後帳戶出現大筆金錢進出,對方失聯。她沒有直接損失金錢,但名下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其他帳戶也連帶被管制。

三種情況放在一起比較:

類型 對方靠什麼放心借你 通常會要你做什麼 利息與費用的法定上限

當鋪(物品真的交給當鋪)

你押的物品

交物品、核對身分、捺指紋

年利率 30%,另收倉棧費最多為收當金額 5%

非會員業者(含免留車的汽機車借款)

收入資料、本票、車輛擔保、較高的價格

提供收入資料,簽借款、分期或擔保文件

實際是借款時,約定利率超過年 16% 的部分無效

詐騙

不打算借

先付費、交出帳戶、提款卡或密碼

不適用:對方不放款,損失是你先付的錢或交出的帳戶

流程圖:撥款前要你付錢或交帳戶就是詐騙訊號先停手;物品真的交給當鋪是質當,年利率30%加倉棧費最多5%;其餘借款超過年16%部分無效
先看撥款前有沒有要你付錢或交帳戶,再看物品是不是真的交給當鋪,就分得出是哪一種、適用哪個上限。

不看聯徵的借款,利息與費用最多能收多少

當鋪的利息最高年 30%,另外可以收一筆最多為收當金額 5% 的倉棧費;當鋪以外的民間借款,約定利率超過年 16% 的部分無效;詐騙談不上上限。這些都是法律上限,你實際要付的錢常比百分比看起來多,所以要用「實際拿到多少、總共還多少、借多久」來算。

當鋪:利息年 30% 另加倉棧費,借得越短越貴

依當舖業法,當鋪的年利率最高 30%(第 11 條)。除了利息,只能再收倉棧費,也就是保管物品的費用,最高不得超過收當金額的 5%,其他名目都不能收(第 20 條)。利息與費用按月和半個月計:一個月內贖回也算一個月;過了整月,多出的 5 天內不算,超過 5 天算半個月,超過 15 天算一個月;而且不得預扣利息及費用(第 19 條)。滿當期限不得少於三個月,滿期後 5 天內還能贖回或付清利息續當,既不贖回也不續當,東西就歸當鋪(第 21 條)。

年利率 30% 換成月利率是 2.5%,每借 1 萬元,一個月利息最多 250 元。假設當 5 萬元:

  • 三個月後贖回:利息最多 3,750 元,加倉棧費最多 2,500 元,合計 6,250 元,是本金的 12.5%。
  • 一個月內就贖回:利息最多 1,250 元,倉棧費一樣最多 2,500 元,合計 3,750 元,是本金的 7.5%。

所以 30% 只是利息。倉棧費是一筆固定的錢,借得越短,攤下來越重:一個月就贖回,等於一個月付了本金的 7.5%,是 30% 年利率換算的每月 2.5% 的三倍。拿當鋪跟別的管道比,要比同樣借多久、總共多付多少元,不能只比 30% 這個數字。

倉棧費多久收一次,法條只寫了最高 5%。2010 年 5 月立法院委員會開會時,警政署長在會議中答覆倉棧費只能收一次、不能每月收;續當時能不能再收一次,有法院見解認為同一筆質當連同續當期間合計不能超過 5%,但目前沒有一份統一的正式解釋。收當前先問清楚倉棧費怎麼收、續當收不收,並對照當票寫法,細節可以看當鋪利息與倉棧費的算法。

當鋪以外的民間借款:超過年利率 16% 的部分無效

向融資公司、民間公司或個人借錢,適用民法第 205 條: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 16%,超過的那一段無效。年 16% 換成每月約 1.33%,每借 1 萬元,一個月利息約 133 元。

業者很少直接寫「年利率 30%」,比較常見的是把成本放進手續費、帳管費、服務費,或撥款時先扣一筆。民法第 206 條規定,債權人除了上限內的利息,不得用折扣或其他方法巧取利益。撥款時先扣掉利息的,法院長期的見解是本金只算你實際拿到的錢,例如臺北地方法院 110 年度重訴字第 757 號判決就以預扣後實際交付的金額當本金。先扣的若是放款人自己收的手續費、帳管費,也可能被認定是變相的利息;由另一家公司真的提供服務而收的費用,就要看個案。簽約前先把「實際拿到多少」和「總共要還多少」算出來。

假設試算:契約寫 16%,先扣手續費後實際成本約 37%

假設借 5 萬元,契約年利率 16%,分 12 期,每期本金加利息平均攤還。每月約繳 4,537 元,12 期共還約 54,439 元,利息約 4,439 元。

如果撥款時先扣 5,000 元手續費,你實際入帳 45,000 元,每月還款不變。這時你為了用這筆錢付出的成本,從約 4,439 元變成約 9,439 元。用實拿 45,000 元、每月繳 4,537 元回推,每月的實際成本約 3.06%,乘以 12 約 37%;如果把每月成本按複利滾成一年,約 44%。兩個數字是同一筆成本的兩種換算,比較不同方案時用同一種就好。

契約上寫的 16% 沒有變,你實際負擔的成本卻是它的兩倍多。算出來明顯超過 16%,就表示有費用在當利息收,這時先停下來比較其他方法,比急著簽約重要。

真實案件也有類似的落差。前面那篇《報導者》調查引用一件 2023 年的簡易判決:借款人被扣掉 4 萬 5 千元代辦服務費後,實際拿到 10 萬 5 千元,三年內卻要還 18 萬 9,540 元,判決換算年利率約 43%。這個 43% 也是月成本乘以 12 的算法,可以直接跟上面的 37% 比。想自己把各種費用換算成一年的成本,可以參考貸款試算與總費用年百分率的算法。

文件寫成「分期買賣」時,要先證明其實是借錢

文件上寫的是買賣或商品分期,業者會主張這不是借款,16% 的上限管不到。《報導者》的調查也指出,除了民法 16% 的上限,融資業者幾乎沒有其他放款限制。

法院不會只看文件名稱。法律扶助基金會刊物《法律扶助與社會》第 15 期整理的判決中,法院會看是不是真的有商品、有沒有交貨、錢付給了誰;認定沒有真實買賣、實際上是借錢時,就改按借款處理,回到民法的利率上限。但這要靠證據,你得拿出匯款紀錄、對話紀錄,說明錢實際怎麼流;真的買了商品再分期付款,價差也不一定全算利息。

簽之前先看文件名稱是借款還是買賣,再一樣算出實拿和總還款。融資公司、銀行、當鋪各自受什麼規定管,小額貸款各管道的比較有更完整的整理。

超過 16% 不一定犯罪:重利罪要看處境,也要看利息是否顯不相當

刑法第 344 條的重利罪,要對方利用你急迫、輕率、沒經驗或難以求助的處境借錢給你,並取得跟本金顯然不相當的重利,才會成立,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 30 萬元以下罰金。條文把手續費、保管費、違約金等名目都算進重利,所以改名目一樣躲不掉。

法律沒有訂「超過多少利率就犯罪」的固定門檻,法院會比較實際交付的本金、所有借貸相關收入、借款期間與當地一般借款條件。兩個要件也要分開證明:前面提到的臺南地院判決,法院認為年利率約 97% 已經顯不相當,仍因為無法證明對方利用借款人的急迫處境,判決無罪。被銀行退件、急著用錢,可能就是條文說的急迫處境,但成不成立要看個案。遇到明顯不合理的價格,留下廣告、對話、契約與匯款紀錄,比當場爭論有用。

對照圖:借5萬、年利率16%、12期,每月約繳4,537元、共還約54,439元;不扣費成本約4,439元,先扣5,000元實拿45,000元成本約9,439元,約年37%
同樣借 5 萬元、契約寫 16%,撥款先扣 5,000 元手續費,成本就從約 4,439 元變成約 9,439 元,換算一年約 37%。

哪些「免聯徵」說法一聽就該停手

合法的當鋪和民間業者本來就不看聯徵,所以「免聯徵」三個字本身不能拿來分真假,要看後面接著什麼要求。以下任何一項出現,就先停手。

「保證過件」「信用再差都能貸」

沒有人能在看你的資料之前就保證核准。當鋪要先估價,非會員業者也要看你還不還得起,才敢把錢借出去。前面刑事局公布的案例,起點就是一則「保證核貸」的廣告。

說能保證幫你過銀行件的代辦也一樣。金管會 2026 年 8 月的提醒重申,金融機構不得受理代辦業者轉來的貸款案件,職員也不能私下受理,要借錢直接找銀行。條件越寬鬆、口氣越肯定,越要問對方憑什麼。

撥款前要你先付錢

正常的借款是錢先撥給你,你再分期還。撥款前就要你另外匯手續費、保證金、開辦費、解凍金或代辦費,就該停手。刑事局在同一則新聞裡也提醒,要求預先支付手續費、代辦費的信貸廣告要高度警覺。合法當鋪連利息都不能預扣,更不會叫你先付錢才收當。

撥款時從借款裡扣掉的費用,屬於成本問題,要算進前面的試算;撥款前要你另外匯錢,才是這裡的停手訊號。

說要「美化帳戶」,要你交存摺、提款卡或網銀密碼

借錢需要的只是讓對方撥款的收款帳號,不需要把帳戶交給別人操作。刑事局案例裡的「帳戶包裝」,結果是帳戶被拿去走詐騙的錢、列為警示帳戶。鏡週刊 2026 年 8 月的報導也描述,有詐騙集團在社群打「免徵信」「快速撥款」的借款廣告,再以協助核貸為由,要人用超商寄出金融卡並提供密碼,報導中就有人因提供金融卡被判刑。

交出帳戶的後果分成幾層,可能同時發生:

  • 刑事責任:洗錢防制法第 22 條原則上禁止把帳戶交給他人使用,法務部的立法理由寫明,為了辦貸款交出帳戶不是正當理由。收取對價、交出三個以上帳戶,或被告誡後五年內再犯,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 100 萬元以下罰金;只交一個帳戶,也可能被以幫助詐欺、幫助洗錢偵辦。法院會看你是否知情,真的被騙而不知道對方要拿去做什麼的人不一定有罪,但調查和帳戶限制會先來。
  • 告誡後的帳戶限制:違反第 22 條會被警察告誡。依告誡後的帳戶限制辦法,從告誡日起五年內,你每個帳戶的金融卡每日轉帳、提領各最多 1 萬元,不能用網路銀行、行動銀行和電話銀行。
  • 警示與連帶管制:依存款帳戶異常交易管理辦法,被列為警示的帳戶全部交易暫停,期限兩年,必要時可再延長一年;你名下其他存款帳戶也會被停用提款卡、網路轉帳與電子支付,要等銀行查證異常情形消失才解除。

手機驗證碼、要你開螢幕分享再操作網銀,也是同一類要求。

要你簽空白本票或空白文件

本票上的金額、日期空著,對方之後可以自己填。實務上承認「空白授權票據」,法務部的函釋整理的學說與實務也多採這個看法:只要被認定你授權對方填寫,就算對方沒有轉手,直接拿著票的業者也能照填好的內容向你請求。你可以主張對方填的超出授權,但要拿得出證據。到期日沒填的,依票據法第 120 條視為見票即付,並不會因此無效。

如果對方把補齊的本票轉給不知情的第三人,依票據法第 11 條,你也不能再拿「當初是空白的」來對抗。再依票據法第 123 條,持票人可以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法院只看票面形式,不審查你們實際借了多少,拿到裁定就能聲請強制執行。空白的契約、借據也一樣,數字一旦由對方填上,你很難證明當初談的不是那樣。

納管的 38 家融資公司本來就不能要你簽發票日或金額空白的本票;對方若是其中一家還這樣要求,已經違反規範。

說不出是哪家公司、契約上的名字對不上,或傳安裝檔叫你裝

只留私人 LINE、說不清代表哪家公司,或契約上的公司、收款帳戶戶名、聯絡人說的公司三者對不上,都先不要簽也不要匯款。公司登記、稅籍和契約欄位怎麼逐項核對,可以照合法小額借款的查證方法自己驗;對方自稱融資公司的,再到評議中心的專區看是不是納管業者。對方如果是當鋪,查的是許可:店內要在明顯處掛出許可證,標示以年率計的利率與利息計算方式,當票上的名稱要跟許可證一致,拿不準可以向當地警察局詢問。

對方傳連結叫你安裝 App 的安裝檔,或要求讀取通訊錄、相簿,先看線上借款 App 的五個檢查重點。

已經聯絡了對方,正被要求付費或交東西時

如果你已經加了對方的 LINE,對方正在催你付款、寄卡或簽文件,照這個順序處理:

  1. 先停下來,不匯款、不寄存摺或提款卡、不給密碼和驗證碼、不在空白的本票或文件上簽名。
  2. 把廣告頁面、對話內容、對方帳號和傳來的文件截圖保存。
  3. 拿不準對方是不是詐騙,打 165 反詐騙諮詢專線或 110 詢問。
  4. 對方如果說「只差最後一步」「不完成會違約」,這是施壓的說法,不需要因此加快決定。

如果帳戶資料或錢已經交出去,就不只是查證的問題,請立刻撥 165 或 110。

清單圖:保證過件、撥款前要先付錢、要你交存摺提款卡或密碼、簽空白本票或文件、公司對不上或傳安裝檔,出現任一項先停手,拿不準打165或110
「免聯徵」本身分不出真假,後面接著這五種要求任一項,就先停手;拿不準就打 165 或 110。

跟不查聯徵的業者借錢,會不會留下信用紀錄

向當鋪、一般民間公司或個人借錢,一般不會出現在你的聯徵報告上;向融資公司借,而且你同意讓它代理申請報告,就可能會。不出現在聯徵上,也不等於沒有後果。

聯徵報告上的借款與繳款資料由會員機構報送,聯徵中心的信用報告導讀頁說明,資料正確與否由各報送單位負責。當鋪和一般民間公司不是會員,沒有報送的管道,所以向它們借錢、甚至晚繳,一般不會變成聯徵報告上的遲繳紀錄。

融資公司的代理管道不一樣。你如果同意讓名單上的融資公司代理申請報告,依聯徵中心當事人查詢信用報告紀錄的說明,這筆代理查詢會揭露給會員金融機構參考,之後你向銀行申請,銀行看得到你找過融資公司;依同一份導讀頁,這家融資公司如果核貸給你,還會把這筆核貸資訊報送給聯徵中心。依聯徵中心 2025 年 12 月 19 日的公告,這類代理查詢紀錄不列入個人信用評分的查詢次數;你自己線上或書面查報告,則不會提供給金融機構,也不影響信用評分。

業者自己一定有你的資料,同業之間會不會互相交換逾期名單,目前沒有公開規章可以確認,不要以為借了就完全沒有紀錄。

不進聯徵,不代表欠款不會被追。簽了本票,對方可以聲請本票裁定後強制執行;一般借款也可以走法院程序請求清償。反過來說,你在這類業者那裡準時還款,也不會在聯徵報告上累積成好的紀錄,對之後回到銀行申請沒有幫助。

對照圖:當鋪、民間公司或個人不是聯徵會員,一般不會留紀錄;融資公司經你同意代理申請,銀行看得到查詢、核貸資訊會報送;不進聯徵,本票仍可強制執行
向當鋪、民間公司或個人借,一般不會進聯徵;同意融資公司代理申請報告,就可能留下紀錄。不進聯徵也不代表欠款不會被追。

要借、改走別的路,還是先等紀錄到期

先算出舊紀錄還要多久才停止顯示,再弄清楚這次被退件的原因,兩件事都清楚了,才知道該等、該換方法,還是真的要向非會員業者借。

先算出舊紀錄哪天從報告上消失

聯徵上的負面紀錄有揭露期限,期限一到就停止顯示,不用另外申請刪除。不同紀錄的起算日和期限不一樣,依聯徵中心的信用資料揭露期限與債協註記揭露期限,常見的幾種如下:

路線圖:先算紀錄到期日、弄清退件原因;負債太高先處理負債;紀錄快到期、不急著用錢就先等;急需用錢先看保單借款、當鋪、親友,符合條件可申請急難紓困;都走不通才找非會員業者
先算舊紀錄哪天停止顯示、弄清這次被退件的原因,再決定先處理負債、等紀錄到期或走別的路,都走不通才考慮非會員業者。
紀錄種類 從哪天開始算 顯示多久

信用卡每期繳款資料(包括晚繳的那期)

該期繳款截止日

1 年

信用卡欠款催收、呆帳,已還清

清償日

6 個月

信用卡呆帳,還沒還清

轉銷日

5 年

貸款逾期、催收、呆帳,已還清

清償日

3 年,呆帳最長不超過轉銷日起 5 年

貸款催收還沒還清、銀行也還沒轉銷

沒有固定到期日

要等還清或轉銷後才有期限可算

欠款被強制停卡,還沒還清

停卡日

7 年

前置協商成立,照約定還完

履約完成或提前清償日

1 年

前置協商毀諾,還沒還清

毀諾日

3 年

個別協商成立

協商成立日

一直顯示到履約完成或提前清償那天

法院前置調解成立,已還完

清償結案日

1 年

更生

方案履行完畢或法院裁定免責日

4 年,最長不超過更生方案認可確定日起 10 年

清算

法院裁定開始清算日

10 年

協商毀諾後又全部還清的、協商終止這類情況另有算法,報告上若有好幾筆紀錄,也要分別算,以最晚到期的那筆為準。逐筆的算法可以照聯徵紀錄揭露期限的整理;要知道報告上現在有哪幾筆,先申請一份自己的報告,管道與免費次數見聯徵報告與分數的查詢方式。

紀錄停止顯示,不代表債務跟著消失,沒還的錢還是要還。聯徵中心在信用報告導讀頁也提醒,金融機構往往有自己內部的信用資料庫,紀錄到期後,回到當年出問題的那家銀行申請,對方仍可能看得到你以前的紀錄。

再弄清楚這次被退件的原因

被退件不一定都是舊紀錄造成的。負債太高也會被退,例如銀行審核無擔保貸款時,會看你所有信用卡、信貸餘額加起來是月收入的幾倍,金管會規範不宜超過 22 倍,算法可以看 DBR22 倍的說明。如果原因是負債比,就算舊紀錄到期,結果也可能一樣,這時要先處理的是負債,而不是找更多地方借。

三個方向怎麼選

先等紀錄到期:算出來的到期日只剩幾週到幾個月,錢也不是今天就要用。到期後先查一次報告,確認紀錄真的不見了,再向銀行申請。這段時間也別到處送件:依聯徵中心被查詢紀錄的說明,每家金融機構為了貸款查你的報告,紀錄會留在報告上 1 年,其他銀行都看得到;信用評分則把 30 天內的貸款查詢算成同一筆,隔超過 30 天就另算一次。

改走別的路:急需用錢時,不一定只能找不看聯徵的業者,先看手上有沒有這幾條路:

  • 保單借款:有累積價值的壽險、儲蓄險保單,可以向保險公司借,額度以保單累積的價值為限,不是每張保單都借得到,要先問有沒有可借額度,例如國泰人壽的保單借款說明。依聯徵中心的會員問答,保險公司承作的保單借款資料不需報送聯徵。利率依保單而定,借了不還,本息超過保單價值時,保險公司通知後仍未還,保單可能停效,保障跟著中斷。正在更生或清算的人,財產處分可能受限,先問保險公司。
  • 當鋪:手上有暫時用不到的值錢物品,當鋪的利息與倉棧費上限寫在法律裡,借之前可以算出贖回時最多要付多少,例如當 5 萬元三個月最多 6,250 元;到期沒贖回也沒續當,東西就歸當鋪。
  • 親友:能向親友開口的,把金額、利息、還款日寫成借據,雙方都比較安心,寫法可以參考借據的必填欄位。
  • 急難紓困:缺錢是因為家中主要收入的人過世、重病、失業,或家裡遭逢其他變故,可以向居住地的鄉鎮市區公所申請衛福部的急難紓困,一般是 1 萬到 3 萬元,不用還,也不看信用紀錄;它要審核是否符合急難條件,單純因為舊債借不到錢不符合。

協商還在繳的人,再多借一筆高成本的錢,每月要付的錢變多,協商款更容易繳不出來,一旦毀諾,註記又要從毀諾日起再留 3 年,詳細見文末常見問題。

向非會員業者借:急需用錢、紀錄還要很久才到期,又沒有東西可押、上面的路也走不通時,才考慮這一條,而且下面每一項都要做到:

  • 查得到對方的公司名稱與統一編號,契約上的公司、收款帳戶戶名與聯絡人說的一致;對方是融資公司的,查一下是不是納管業者。
  • 拿到完整的書面契約,沒有空白欄位,也不用簽空白本票。
  • 撥款前不用先付任何費用,也不用交出存摺、提款卡或密碼。
  • 算出實拿金額和總還款,換算成一年的成本。約定利率超過 16% 的部分依法無效;算出來的成本明顯超過 16%,代表有費用在當利息收,先回頭比較其他方法。
  • 每月要還的金額,扣掉生活費和其他債務後還付得起,避免又留下新的遲繳。

如果你也在比較資來運轉:資來運轉審核時不會向聯徵中心查詢你的信用資料;你如果願意自己申請一份聯徵報告提供,審核時會加分,增加核准機會,但能不能核准仍以審核結果為準。借款方案公開的額度是 3 萬、4 萬、5 萬元,3 萬元為 12 期,4 萬、5 萬元可選 12 或 18 期,資料齊全、審核順利時一般約 1 個工作日完成審核。簽約不簽本票,簽完會把契約 PDF 寄到你的電子郵件信箱。利率與費用以核准通知為準,有疑問可以先透過官方 LINE 詢問。上面的查證與試算,對任何一家業者都一樣適用。

常見問題

對方要我自己申請聯徵報告給他看,可以嗎?

自己申請報告,不會被金融機構看到,也不影響信用評分。不過報告上有你的身分資料和所有往來紀錄,交給誰要先想清楚,至少確認對方是查得到登記的公司,再決定要不要給。

如果對方要你填的是代理申請的文件,那是另一回事。聯徵中心公開的表單名稱是「融資租賃公司代理當事人線上申請個人信用報告及報送資料同意暨告知書」,看到這類寫明由融資公司代理申請、報告交給該公司、同意報送資料的文件,就是代理申請:之後銀行看得到這筆查詢,核貸後的資料也會報送聯徵。

當鋪押東西沒贖回,會不會被記到聯徵上?

一般不會。當鋪不是聯徵會員,流當的結果是物品歸當鋪所有,不會變成聯徵報告上的遲繳紀錄。但當鋪廣告的汽機車借款如果不用留車,簽的常是借款或擔保文件,不是當票,這時要看契約上放款的是誰:是名單上的融資公司,又經你同意代理申請報告,就可能進聯徵。

還在繳協商,可以另外借嗎?

聯徵中心和銀行公會的公開資料裡,沒有一條統一規定寫明協商期間不能另外借錢,但多借一筆的風險是實際的:每月要付的錢變多,協商款一旦沒照約定繳,就可能被認定毀諾。以司法院公開的一份前置協商協議書為例,沒照約定清償時,優惠條件取消、還沒到期的債務視為全部到期,債權人可以按原本的契約條件求償;聯徵上的註記也改成從毀諾日起留 3 年。各人的條件不一定相同,什麼情況算毀諾,要看你自己的協議書或法院調解筆錄,先拿出來看。

如果協商款開始繳不出來,先別找高成本的借款補洞。銀行公會的前置協商查詢專區說明,已經正常繳款一年以上、還沒毀諾的人,可以向受理協商的銀行申請變更還款條件,資格以銀行確認為準。

參考資料

本文以 2026 年 10 月 30 日為基準日,下列頁面於 2026 年 11 月 1 日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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